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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严把“四关”
来源:检察日报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0日作者:

     青海省检察院日前召开该省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年”总结会。2011年,青海省检察机关开展了“诉讼监督年”活动,各级检察院注重工作实效,在强化诉讼监督职能上狠下功夫。

  2011年,青海省检察机关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及不该立案而立案等问题。同时,注重发现遗罪漏犯,及时追捕追诉,监督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保障诉讼程序的正当性。该省检察机关纠正漏捕漏诉95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43件(次)。海南藏族自治州检察院发现下级院办理的某起轮奸案件存在多人漏捕情况,及时作出建议下级院逮捕相关犯罪嫌疑人的决定。门源县检察院公诉、侦监部门双向送达诉讼文书,建立了涵盖刑事案件接警、受案、立案、破案、强制措施、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判决等各诉讼环节的进度台账,共享诉讼信息,相互监督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青海省各级检察院还严格把握事实认定、证据采信、适用法律、诉讼程序“四关”,坚持维护司法公正与维护裁判权威并重的原则,稳步推进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共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28件,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情形14件(次)。同时,还坚持“积极、慎重、稳妥”原则,全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进一步促进量刑活动的公开与公正。全省各级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2253件,法院采纳1770件,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78.6%。